1.重磅新规刷屏,涉及土地出让金

2.地价款是什么?

3.青岛二手房交易手续和费用

4.青岛别墅过户费用怎么计算

5.你好 我也有相同的问题想请教你 我在青岛 现在想和老婆买房子 看中个房子是房产证上面写着划拨地 是94年的

青岛土地出让金价格最新公告_青岛土地出让金价格最新

观点地产网讯:2月21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从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扶持、落实援企稳岗保障措施、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出台21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管用实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进行精准扶持,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其中,意见指出,加大建设用地供给力度。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并支付相应利息。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用地、已出让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

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具体房源和价格由区(市)政府与企业协商确定。将商品住房房源纳入人才住房销售的,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在其他或未来商品住房项目中折抵人才住房配建指标。

重磅新规刷屏,涉及土地出让金

买房难,而之后一系列的手续更是繁琐,姑且称之为“甜蜜的负担”,比如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费用有哪些?下面是整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他税费具体如下:

1、商品房

契税——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

2、房改房

契税(同上)

印花税(同上)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

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

3、经济适用房

契税(同上)

印花税(同上)

地价款是什么?

原标题《重磅新规刷屏,涉及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收入大变局?开发商也要受影响?》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一词让该通知一时间成为财经领域热议的话题。

通知指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并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会带来哪些变化?土地出让收入归属是否会发生改变?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多位专家,进行深入探析。

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土地出让收入仍归地方

上述政策先试点后推开。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在财政部发布通知后,有观点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可能意味着未来土地出让收入归属发生改变,资金分配格局会发生改变。

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财税领域专家一致表示,这种观点是误读。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土地出让收入的归属并未发生改变,只是征收部门发生了改变。原来是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现在是税务部门征收,但这笔收入还是归地方。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则分析,如果土地出让收入的归属和资金分配要发生改变,必须出台新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体制机制,在没有这样的体制机制变化的背景下,不能说土地出让收入的归属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就会发生改变。

刘剑文也指出,未来相关政策落地后,土地出让收入还是归地方,只是征收主体发生了改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注意到,通知明确,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后,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应缴未缴收入以及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相关信息传递和材料交接工作。

推动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

为什么要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对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是现代税费管理的举措。第三次税收征管变革之后将打造统一税费服务平台,协同管理,有助于提高征管效率,统筹财政资源。

刘剑文则向记者分析,目前,我国很多非税收入都已经开始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比如说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的税务部门也负责征收非税收入。

记者也注意到,仅仅几个月前的2021年3月,财政部发布通知称,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与此同时,也有专家向记者指出,虽然目前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不改变其归属,但从长远看,这项举措还是具有比较深远的影响。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杨畅分析,未来转由“垂直条线”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得中央政府完全掌握地方土地出让收支的具体情况。在短期,由于本年预算安排已经排定,地方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但在长期,会对地方政府行为产生引导,使得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更趋谨慎,推动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征收规范程度将明显提升

对于房地产行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又将产生哪些影响?

对此,杨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过去土地出让收入征缴存在弹性空间。例如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后,按照规定要将土地出让金到账;但具体什么时间到账,到账方式是一次性还是分批次存在协调空间,往往会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财务压力和资金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而未来土地出让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征收的严格程度和规范程度将明显提升,房地产开发商减轻资金压力和财务成本的协调空间可能被压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由于土地市场的复杂性和各地土地出让金征收的不透明,过去存在很多“可操作性”空间,土地出让金进入国库的过程有可能被人为干预。

划转后,相关土地交易后,自然资源部门需要提交土地交易情况,税务部门也要审查交易情况和督促房企缴纳土地出让金。据此总结,土地出让金征收主体的变更,规范了土地出让金征收的过程,严肃了土地出让金相关的财政纪律和会计纪律。同时,也使得过去各类不透明、不规范情况减少,进而减少相关金融风险。这恰恰促进了“土地财政”生态圈的健康发展。

严跃进还向记者指出,根据此次征收主体的变化,后续房企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过程中,需要和税务部门接触。具体来看,要了解《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的细节、缴款软硬件环境、关注缴款调整和合并等事宜。

青岛二手房交易手续和费用

问题一:什么是地价款 你说的是计算房产税时的综合地价款吧?

综合地价款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农用地中的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

下列房地产, 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并补足地价款后,方可转让:(一)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减免地价款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举例说明:

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山东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由设区市人民 *** 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同时,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征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执行同地同价原则,同一个区片内,相同土地类别的征地补偿价格相同,不因项目不同而变化。

在《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中,各地主城区内土地价格最高,县(市)、区土地价格略低,主城区内土地又因位置不同被分为三到五个类别,不同类别之间土地价格差异较为明显。以济南为例,主城区一类土地最高价格为13万元/亩,而三类二等的土地仅为6万元/亩,每亩价格差幅多达7万元。17市中市区内一类土地的价格大体分为三档,青岛、济南两地的一类土地每亩均在10万元以上,其中青岛市南区为青岛市内四区的一类土地,区片内每亩土地综合地价为19.3万元;济南市区一类土地范围大致在绕城高速以内,区片内每亩土地综合地价为13万元/亩。淄博、烟台、威海、潍坊、临沂五市市区内一类土地价格为第二档,市区内一类土地每亩综合地价在7.4万元到9万元之间。滨州、日照、莱芜等其他10市为第三档,市区内一类土地每亩最高价都在6万元以下。而其中聊城、菏泽市区内最高类别的土地价格在17市中最低,两市市区内一类土地的综合地价均为4.8万元/亩。

问题二:什么是综合地价款 综合地价款适用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5年内转让的,需要对审批面积与实际罚买方产的差额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 满5年的,上市出售时候按照成交价格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

综合地价款的收取标准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实际购房价款-该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10%;对超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区县房地局负责下发《超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综合地价款缴款通知书》,经核准收取补交综合地价款后,为缴款家庭按房开具《北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费专用收据》。房屋交易部门凭《核定表》、《通知书》、《收据》为超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并按购房实际价款和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总额为基数,按经济适用住房收费规定收取相关税费。

问题三:土地总价款包含什么 这块地能不能B的手中要过来,要历史地看待此问题。我国农村的土地从82年承包以来已经进行了二轮承包。如果该幅土地是在《 ***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以后A家承包的,那么,可以要回来,如果是在此之前,那么因为第二轮承包的关系,就要不回来了。 农村土地承包由村委会调整。既然当时经过村委会调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形成了新的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原承包人是要不回来的,处罚现在的承包人愿意、村委会同意,可以另当别论。现在的A如果回村继续承包土地经营,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整土地。 ..如果只是在县城居住,而户口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在土地承包期内A还是可以要回土地的,但应在B耕种完该季后收回,如B在耕种期间,因提高了土地的使用率而要求适当补偿,也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如果A搬入县城居住,且户口已迁出农村,则该土地应由村委会收回,另行分配,A不能收回土地 A因为生活需要家从农村搬进了县城,家中的房子卖给了其他人还有三亩田地转交给了B,B一种就是十几年,如今A又想把地给要回去,B不服自己种了好多年的地怎么说要就会被要过去呢,在转让的时候而且村委会有口头协议。这个地A有没有权利把地在B的手中要过来------------------------------------1、A搬家到县城,土地承包权并未失去,他仍然是合法的承包人,且承包期限也要符合法律规定。请参考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2、土地转包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的约定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3、所以,A可以把转给B的土地要回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4、B是本村的村民吗?

问题四:请问购买土地的地价款和土地出让金有什么区别 地价款是指: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以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为有偿使用的,为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具体出让金标准 按当地地方规定

问题五:地价款可做票是什么意思 台湾话女朋友的意思、

问题六:什么叫土地价款 *** 出让土地使用权,接受方需缴纳的费用金额。土地是国有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问题七:土地价款的扣除与包括有哪些 除与包括有哪

问题八:求懂得人回复地价款含些什么内容 你说的是计算房产税时的综合地价款吧?

综合地价款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农用地中的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

问题九:什么叫“综合地价”? 综合地价是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区片综合地价实质为征地补偿标准,不包含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

青岛别墅过户费用怎么计算

你好!按二手房的类型,收费如下:(营业税是不满5年要交,满5年不用交),中介费是按房产成交价的2%-3%收的(国家规定不得高于3%)

经济适用房:

未满5年不可以出售(也有城市可以出售,看各地规定)

满五年:

补交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卖方缴纳)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1.5%-3%(买方缴纳)(140平米下按1.5%,超140平米按3%)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成交价*1.5%-3%(买方缴纳)(140平米下按1.5%,超140平米按3%)

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1.5%-3%(买方缴纳)(140平米下按1.5%,超140平米按3%)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你好 我也有相同的问题想请教你 我在青岛 现在想和老婆买房子 看中个房子是房产证上面写着划拨地 是94年的

一、别墅属于费普通住房,办理房产过户所需费有以下: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

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

5个人所得税

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国有出让用地的无需缴纳出让金。

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二、人民网土地都是国有的,一般房产类的土地性质有两类:划拨和出让。

如您所说的情况,如果房产证写有土地性质为划拨,这只能说明此房屋为公有住房(即公房),房主应该是原单位的工作人员,享有优惠价或成本价购买此房屋。

此类房屋的交易和正常商品房交易是一样的,但值得提醒的是在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一般是15.6元x建筑面积),在缴纳后就可以正常过户了。

在过户完毕后,新出来的房产证会收划拨变为出让(因为前期已经交过土地出让金了)。

所以此类房屋的交易不存在任何风险,同样如果政府拆迁你可得到相应的补偿。因国家物权法有相关规定,房子永远是个人的,而土地却是国家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请放心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