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市的玉田县和乐亭县城建如何,哪个更适合居住,各有什么优点呢?

2.房价不受价值规律支配吗

美国金价低的楼盘_美国金价暴跌

对于08年国际社会对中国地震的援助.可能国际社会第一次折磨的想一个地区援助资金.别不想你说的那样九牛一毛那么简单的语言.这样说国际社会对于中国四川地震的国际援助.你哟啊清楚在中国四川地震的同时.国外还有一个国家海啸等灾难.

对于你所说的中国人民币变相升值的问题.是中国就了解为会这样啦.不是摸个人能说具体.中国行为危害的国际金融社会稳定与协调发展.同时变相升值中国人民币的真正原因在与一件事一个人的问题是关键.

对于中国09年的前景发展需要看一些国际问题.或者说末一个人的做法.包含者国际金融与世界经济协调发展.各国都有预算在全球经济与金融危机等自然灾难的条件下.经济与失业都算不上问题啦... ...

唐山市的玉田县和乐亭县城建如何,哪个更适合居住,各有什么优点呢?

穷人持币贬值,富人买资产增值。

以2020年为例,全球放水后,大宗商品及权益类产品大涨,富人不仅有更多的渠道进行投资,还能从放水中以更低的成本拿到更多的钱进行再投资。

股市

2020年,股市整体走强,深证全年大涨38%,创业板更是大涨近65%。2020年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同比增长34.7%,突破20万亿大关,盈利更是逼近2万亿元,都刷新了 历史 记录。

在A股中,涨的最好的就是基本面向好的核心资产。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是实实在在的,导致经济基本面整体比较脆弱,但市场上的钱不减反增,出于防御性的投资策略,最好的办法就是将钱投资于核心资产,从而出现了“基金抱团”的现象,这其实是用脚投票的必然结果,而不是机构不讲武德。

2020年,贵州茅台(600519)全年涨幅71.36%;比亚迪(002594)全年涨幅308.1%,宁德时代(300750)全年涨幅230.7%;海天味业(603288)全年涨幅126.1%,金龙鱼(300999)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涨了121.2%;迈瑞医疗(300760)全年涨幅136.1%等等。可以看到,各行业的龙头在资金的推动下,2020年都大涨收尾。

不止A股,港、美股也是一样的逻辑。腾讯、美团、农夫山泉,亚马逊、苹果、特斯拉等,涨幅也都在50%以上。

楼市

2020年初,很多人以为房价受疫情影响会下跌。从结果看,部分城市房价确实开始下跌,部分地区甚至跌幅在30%以上。但是,四大一线城市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统计局数据显示,和2019年12月相比,2020年12月一线城市二手住宅价格上涨8.6%,涨幅比二线和三线城市分别高出6.4和7.2个百分点。

2020年,四个一线城市中,除深圳房价上涨14.1%外,广州上涨7.5%,北京和上海涨幅均为6.3%。

一线城市房价一骑绝尘,也是大量资金出于购买优质资产的考虑。深圳房价暴涨,甚至出现了众筹买房、万人炒新等,引得央媒痛批。

大宗商品

除了股市与楼市外,黄金等大宗商品的价格也有不同幅度的上涨。2020年,黄金价格上涨了25.15%,甚至突破了2000美元/盎司,最高达到2072美元/盎司。玉米、大豆、铁矿石等,也都在暴涨。

综上,在全球放水的时候,购买核心资产才是保值增值的最好方式。经济危机时的现金为王,也是为了在适当的时候,以更低的价格入手核心资产。只是单纯的持有现金,只会在贬值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全球放水,货币超发,我等草民资产保值的最好办法,就是持有人民币。具体理由是:

1,我国产业体系健全且庞大,有能力确保人民币币值的稳定。

2,我国不会让人民币贬值,不会让我国产品、资产相对于美元变得便宜。我国不会让美国将超发的美元,引向我国。我国不允许美国在我国大薅羊毛!人民币对美元,肯定会升一点值。

3,有鉴于全球货币超发,全球经济不景气,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会被很多人看好。然而,人多的地方,一般没钱。所以我国股市也风险不小,目前不适合我等草民投资。

4,由于大家都知道黄金丶白银丶债券适合保值。因此,全球货币超发之初,金丶银、债券就已经大涨。现在再杀进去,恐怕凶多吉少。

综上可知,当下咱小老百姓资产保值的最好办法,就是持有人民币。等到美国局势稳定,美国暂停放水,美国经济开始企稳回升时,咱再投资我国股市,主要购买一些银行股、物流股。理由是:

1,美国停止放水后,世界各国也会停止放水,人民币上涨的空间就会被压缩。

2,我国经济增长加速,再加上美国经济企稳回升,全球经济就会复苏。我国外贸额将上升,物流运输行业的营收也会上升。上市大银行丶上市大型物流公司的业绩,得到改善后,必然会在股价上有所体现!

通货膨胀的背景下,老百姓辛辛苦苦一辈子努力的财富,却被印钞机无情的稀释了。很多人问去买黄金,黄金能够达到资产保值吗?黄金的用途是很少的,其价值是建立在共同的信仰之上,如果这种信仰崩塌了,黄金也就一文不值了。买房也是为数不多的,老百姓认为稳妥的资产保值手段,但随着人口生育率的降低,房价未来的走势难以预计,但不管怎么样,总是有房子可以住的。买股票,买期货,买古董进行资产保值,更需要专业知识,老百姓似乎也不太懂。德国的智能投顾锦萌,通过智能系统判断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挑选量身定制的资产配置方式,实现全球分散化多元化投资,有效降低风险,最终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抗通胀的资产有很多,比如黄金、原油、有色股、煤炭股、必需消费品股票(猪肉股、白酒股)、农业生产资料股(比如化肥股)、建材股、航运股、生活资料股(燃气股、商业零售股)。。。非常多。

但由于通胀也有不同的类型(引起通胀的原因很多),所以每个类型的通胀,都是不同原因引发的,因此不好说通胀来了就买什么资产或者股票。

而是应该针对当前通胀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做详尽分析,然后才可以去投资相关资产。

比如上面说的原油,在繁荣型通胀环境下,就是很好的抵御通胀的工具,但如果遇到了衰退型通胀,其实是看跌的。但相反,黄金有可能是在衰退和萧条中的保值利器。所以无法用单一的答案来回答一个笼统的问题。

房地产最保值;

其次是黄金。

说明:

房地产保值原因: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国家的政策把全国老百姓都推向商品房,因此需求远远大于供应,这是个结构因素。

另外举个例子,民国的时候,2两黄金可以在北京买个四合院,儿如今2两黄金大概30多万左右,在北京、上海差不多只能买一个厕所。这就能说明房产的保值面多高了。

黄金:地壳中黄金逐年开,也是需求大于供给。而且价格由市场奠定,不可能会便宜得离谱,所以也是保值,只不过不如房产。

凡是需求大于供给的东西都能保值。当然前提是这个供需关系是延续的。

如果你资金比较少的话就去买国债,就是说借钱给国家,国家以高利率还给你。

谢谢!

一:存银行

这个是传统的做法,也是一个人不进行理财的做法;

大家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利息一定赶不上物价上涨的,有人作过对比;按照每年物价的上涨5%而言,30年之后实际购买价值就会缩水50%+;

点评:不建议非常不建议,不过钱很少的话,放银行有个好处就是取拿方便;

二、买房子

其实从房奴的痛苦我们就可以看到,在中国,大部分人买房子是为了自己居住,不是投资手段,而一部分所谓投资的,却又是在投机,整个中国市场的物价上涨,不得不说不拜这些人所赐;

因此,且不说有多少人具有足够的钱来投资房产,甚至连专业的炒房者也要理性入手。近几年来,楼价上涨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楼盘正常的价值增长速度,甚至到了比较危险的程度。

点评:不过有钱的话建议可以买房子,短期内中国的房子还是蛮升值的;

三、买黄金

黄金可以抵御通胀的冲击,但未必一定能使投资者资产增值。如今,国际金价处于高位振荡的格局,如果此时以较高价格购入黄金,未来美元持续走强、金价受到打压,不一定能做到资产保值。

点评:前一段时间看金融访谈,倒是看到很多专业人士推荐白银,但是个人也是建议作为长期持有理财产品;

四:债券

债券投资,其风险比股票小、信誉高、收益稳定。

有一些基本金融常识的人都知道,在通缩背景下,国债收益率显著为正,可有效抵御通货紧缩。相反,在通胀周期下,股票收益率作为整体显著为正,并大大超过通货膨胀率,更可有效抵御通胀。也就是目前通胀买债券是错误的选择;难以有效的抵御通货膨胀。

点评:不建议购买债券;

五:股票

在说债券的时候说到,在通胀的经济周期下,股票的收益是放大的,那么对于普通投资人是不是就可以买股票了?

但是大家看到的都是别人赚钱的时候得风光,普通投资人缺乏专业的技术和经验,也欠缺灵通的消息渠道,对大势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较难在股市中取得稳定收益。如果无法准确的把握买进和卖出的时机,最后哭得就是自己了;

此外,炒股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般人白领有点难度;

点评:总而言之,专业人士以及资深投资人可以建议买股票;

六、基金

基金其实上就是基金公司把普通人的钱收集过来,找专业的人来买股票或者其他理财产品,最终获取收益;

因为主要是由专业人士把控,可以精心选择投资品种,随时调整投资组合,获得更佳的投资回报,因此基金对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分析能力,非个人投资者能及。基金相比普通个人投资者的资金规模,基金产品的资金总额非常庞大,可以进行分散投资,通过投资组合达到风险最小化,收益最大化。

房价不受价值规律支配吗

你关心的是承建和居住,那么我可以从宏观微观讲一下个人看法。

宏观:乐亭沿海,工业不发达,旅游丰富,依海,所以空气质量非常好,如果你去过就会感觉到。玉田工业不发达,但是很多玛钢厂,如果你是玉田人你会知道,那是低技术含量的铸造,非常影响环境。

税收因为乐亭的京唐港和旅游贡献很大,所以在城建投资这块是依旧有后劲的(在不贪污挪用和领导是弱智的前提下)。

微观:街道清洁度,空气清新度,这都是可以感觉到的,乐亭胜出。另外你还说居住的问题,那么居住的话考虑就业、购房、就学和医疗条件。各县一中其实都很有实力,我虽然没读过县一中,但是一直知道这个事实,大排名的时候会有很多县一中的好手挤进名单里排在前面,这个不相上下。

购房呢,只要开发商不是亲爹,那么可以认为盖出来的房子质量类似,除非高档楼盘。目前县中心楼盘价格都不低,好的能到4000多,但还是价低的楼盘多。

各个县医院医疗条件差不多,硬件软件都类似,想要医生救死扶伤的精神给你治病的话,基本是梦想。

就业么,目前中国经济低迷,还在经济危机之中,今年可能还不如去年,金价大跌外贸受损,热钱出逃,房地产萎靡,政治腐败,第一季度增速严重低于预期!

本来头疼刚好,叙述的比较乱,您将就着看吧,个人意见,乐亭比较合适,不是说玉田不好,只是针对你提问的这几点,对了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的人脉哪里多久去哪里,也就是熟人多的地方更加适合生活,毕竟中国就这样,蜘蛛可以坐享其成因为它有一张网,如果你没有人脉只能像蜘蛛侠那样单打独斗了,呵呵

最好两个地方都转转住几天就可以了解一下了。

说明:如果把中国的高房价问题比喻成一只麻雀,那么,当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深度去解剖它的时候,就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些结论会帮助我们逐渐走近真相。擅长统计分析的王炼利女士写的这篇分析文章,论述翔实,逻辑严谨,让我们看到了高房价背后的另一面。其实,归根结底,高房价问题就是既得利益者对民众财富的掠夺问题。在高房价基础上累积起来的巨大泡沫,将让整个民族在未来付出最惨烈的代价。为了民生,为了民族的未来,有识之士在努力泣血建言决策层,促使住房回归民生之路。感谢所有不惧压力,为根除高房价毒瘤而努力坚守良知和正义的人们!——暖之

转帖:告诉你一个震惊的高房价真相

——别把表象当真相:房价高的原因不是因为地价高!

王炼利

中国房地产业中的道道坎坎实在多,人们很容易将表象当真相。将表象当真相,有人就会偷着乐!

两会期间,有代表说,房价高的实质是地价高 ,需要将地价降下来。这种说法获得代表们一片掌声!

人们普遍认为,土地是国家的,国家只要将地价降下来,房子就不贵了。事实是这样吗?人们哪,你们太不明真相了!

当然,我以前也曾经这样认为过。但“认为”只是种感觉,感觉不能作为依据,我必须找事实做佐证,为了找到佐证,在2006年底,我根据在权威的“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网”上登载的2003年到2006年9月的《上海市有偿使用地块汇总表》和上海市房屋土地信息中心网公布的《上海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按照每一个土地出让合同号,将每一个出让地块的地点、地块面积、有偿使用方式(分挂牌出让、协议出让、项目招标出让、公开招标出让等)、土地用途(分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商品住宅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实收土地出让金等逐一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了令我自己大吃一惊的结论:在房价高涨的2004年和2005年,部门收的土地出让金低得惊人!同时我也发现了为什么土地出让金会这么低的秘密、土地出让制度的弊端根源在哪里——我毕竟搞了十年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九十年代初就持有上海市审计局颁发的建筑工程审计岗位证书、安装工程审计岗位证书。

本着一个工程技术人员的良知,我写了3.5万字的《弊病丛生的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解剖上海土地麻雀》,将发现的问题图表化,并将分析的步骤一一列出。此文在高层内参《香港传真》上全文刊登。

2007年4月初,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接到举报,要来上海调查有关陆家嘴中央公寓楼盘买卖方面的问题,柴静听人介绍说我对上海房地产问题有颇多分析,就希望我能接受访,主要让谈我对土地出让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的看法。我就在浦东东方路向城路上的一家宾馆接受了央视的访。柴静提问,我回答。录制完毕,告诉我将在4月21日的晚上央视一套《新闻调查》时段播放。到了4月21日早晨,《新闻调查》栏目的小伙子仲伟宁打电话给我,说有关我的镜头全部删了,领导通不过。他一个劲地向我道歉,而我一个劲地说:“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你们知道了一些真相也就可以了。”仲伟宁在电话中问:“王老师,你的心态怎么那么好?”我回答“我根本就没有指望过能播出!”

无独有偶,《经济观察报》主编仲伟志看了此文后,让我分成几篇,《经济观察报》准备分期刊登,我分成了六篇,寄给了《经济观察报》,仲伟志说改得很好。但是我很快又接到他的电邮,说是不方便登载了。

完整的《弊病丛生的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解剖上海土地麻雀》一文,应该将土地价并不决定房价高低、相反,是房价拖涨了地价的真相梳理清楚了,可是,这是一篇用大量表格说明问题的文章——我分析的依据《上海市有偿使用地块汇总表》、《上海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就是由几千个土地出让项目组成的表格,经过我的整理,这些表格“活”了,能说话了,能说明问题了!但我不可能在博客上发表这样的表格,所以,认真的读者要信服我分析的结果,还真需要看我的全文。不过,既然条件不允许我发表表格,我就在此简单叙述一下。相信还是能达到澄清事实的目的。

(一)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是出乎想象的低;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土地价格是出乎想象的低。

在用人民币计取土地出让金的统计数字中,2003年,上海出让土地面积6102万平方米,实收土地出让金91.75亿,出让每平方米土地收取不过150.4元,2004年,出让6573.2万平方米,实收出让金140亿,平均出让金价213元,2005年,出让5941.3万平方米,实收出让金100.4亿,平均出让金单价169元,2006年1~9月,出让面积3637.2万平方米,实收出让金50.1亿,平均出让金单价137.9元。(此处统计的出让土地面积数字比《上海统计年鉴》公布的少2%,因为我将缺乏对应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出让面积项都剔除了)

在土地一级市场上(即直接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市场上),由于土地出让的方式分挂牌出让、协议出让、项目招标出让、公开招标出让等,每种出让方式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都是不一样的。其中,“挂牌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最高,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和协议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都很低,工业用地又比住宅用地收取的出让金低出许多。按“平均价”计,2005年“挂牌出让土地价”是3644元/m2,“协议出让土地价”是1542元/m2,“公开招标出让土地价”1363元/m2,“项目招标出让土地价”740元/m2,“邀请招标出让土地价”647元,没有前缀的“招标出让土地价”是1625元/m2,另外还有“公开招标”的特例,譬如土地出让合同 “沪房地普字(2005)040号”,是普陀区的金光北块一期配套房,土地价每平方米324元,楼面价218元。再譬如在浦江镇的六块世博会动迁基地,土地面积共67.73万平方米,土地等级为六级,土地出让合同是 “沪闵房地(2005)230、231、242、243、247、248号”,笔者在《上海市有偿使用地块一览表中》查到在这六块土地上,实收土地出让金总价是568.万元人民币,再根据实收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总价的30%的规定,计算出土地总价(也就是得地者付出的总价)是1896万,这样,每平方米的土地单价是1896/67.7=28元/m2,由于这六个地块容积率都为1,土地单价28元也就等于楼面单价28元。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单价则是568./67.7=8.4元/m2。这样的土地价和土地出让金价,能说高么?低到不可想象呵!

2004年,地处黄金地段的老西门和豫园的“城镇单一住宅用地”的“协议出让”楼面价只有每平方米112.5元、67.7元,土地单价274.5元、161.1元,出让土地面积分别是9.4万平方米和14.9万平方米(合同号:黄房地200457号、64号,土地单价根据实收出让金单价是土地单价的30%计算,实收出让金是773.7万和721.8万元),这样便宜的土地价,不知道这些位于中心区中的核心区的拆迁户的拆迁补贴是多少?在这23.33万平方米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上造的房子,又会以什么价格卖出去?

为了招商引资,上海的工业地价是很便宜的——到2006年上半年,上海八级、九级地段的工业用地协议出让单价有的还不到90元(楼面价),普遍是133元(楼面价)、175元(楼面价),最多200元(楼面价)

(二)人们所说的“地价高”到底是怎么回事?

关于“地价高”的问题,我们必须将最后得地造房子的房地产商和最初从手中转让到土地的房地产商分开,能从手中用很便宜的价钱转让到土地的,往往不是最终造房子的。我有个朋友属于“最后造房子”的房地产商,他告诉我,他造房子用的地,都是转卖过三、四次了;有的房地产商造房用地,是经转卖了五、六次,地价对于他们,当然是太贵了。我这个朋友还说,他不会做直接从手中得地的梦。即使土地转卖了三、四次,他还是有赚的。

房价涨带动了地价涨是象,从2006年上海市房屋土地信息中心传来的数据这样显示:与飞涨的房价相比,地价上涨是不足道的。2003年5月,与南京路永安公司只隔一条马路的九江路福建中路6713平方米商业用地出让,每平方米楼面价6252元人民币;2005年9月,与大世界只隔二条马路的金陵东路西藏路3998平方米商业用地出让,每平方米楼面价6631元人民币,两年多时间内,上海最繁华商业地段的商业地价就只上涨了6%!而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住宅房价上涨了多少?当然地价的确在涨,那主要是“挂牌出让”的土地价在涨。但挂牌出让的土地仅占2004年、2005年上海市对房地产业土地供应面积的5%、11%!因此,起码2006年的房价上涨是没有理由从“土地上涨”中找借口的!

由于地价对于房产开发的影响是滞后的,2006年前后还在使用前几年置下的低价地的房地产商,他们喊“地价涨”,是为进一步涨房价找借口。

不明真相的人说“地价上涨影响房价”,其实把因果关系搞颠倒了——总是先涨房价,再涨地价的。没看到还未等土地“升值”,房价就上蹿得老高了!

这两年的土地价我是没有作统计分析,因为从2003年到2006年我做了这么详细的计算,有关方面就是不理你,我也不劳神了,反正已有的计算足够能说明问题了。

大家今天知道了供应的土地非但不贵而且还是“超低价”,然而土地一级市场的“超低价”并非是为市民“超低”的,土地一级市场的“超低价”的存在只是为了让房地产商中的“凤毛麟角”将从一级市场得来土地能炒卖出个好价钱,同时又能使土地转让市场四茬五茬的接盘者多少也有点钱赚。至于买房者,注定是被宰的。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一级市场上的土地有什么理由这么便宜?

(三)土地出让金分“桌面上的”和“桌面下的”两部分

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是照搬香港的。在香港,这个制度为港英的财政收入服务,谁出价高谁得地,土地出让金就是一次收取整个出让期限内各个年度地租的贴现值总和。在内地,这个制度主要为相关利益者服务,这个制度的核心不在于收取出让金本身,而在于要收取“出让土地使有权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因此,土地出让金分为“桌面上的”和“桌面下的”两部分。

在我们这里,土地出让如同其他国有资产出让一样,买卖双方都在算两笔账。一笔账是土地(国有资产)本身值多少钱,一笔账是要得到这块土地(这笔国有资产)的使用权需要付多少“交易费用”。即账面价格(有没有低估暂且不管)和交易价格。这两部分价格合计就构成国有土地或国有资产出让的全部价格。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发达地区,这两笔账是一会事,土地所值(资产所值)就等于为了得这块土地(这笔资产)所需要支付的,而我们这里,一笔生意就必须算两笔账。因为两笔账的“落入口袋”不一样。在香港,全部土地出让金归香港,在我们这里,是“桌面上的”出让金归财政,“桌面下的”归谁则除了“案发”,只有天晓得。

在香港,掌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但谁来承让土地使用权,由市场来说话,由“出价”来说话,出价高者得地,天经地义。在内地,不但掌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还掌握“由谁来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权。这两个权利哪个大?当然后一个大!那怎样得到后一个权利?一靠“关系”,二才是“金钱”。因为中国凡能在生意场上称得上“关系”的,这“关系”的价值往往远不够用金钱来衡量!

话说回来,“关系”是比金钱金贵,但金钱也能换来“关系”。所以,才有“桌面下”的交易。

因为存在桌面下的交易,桌面上的交易价格才“看起来很便宜”。“少收土地出让金”少收的是进入财政的部分,少收的是“桌面上”的部分,另有“桌面下”的部分、进入“关系”口袋的部分是不见阳光的。那得地者会“亏”吗?才不会。需要得地的商人非常精确地掌握着与打交道的得失分寸:本来得一块地应该花消1000万元,其中30%是缴纳土地出让金,70%是支付开发成本;经过“操作”,“桌面上”交200万土地出让金,“桌面上”交467万开发成本,“桌面下”的“交易费用”233万,房地产商总计化900万就得到了土地,整整省去10%的得地费用,还落得皆大欢喜。而官方宣布的中标价是667万:30%的土地出让金是200万,70%的开发成本是467万,全都上缴有关部门,真是天衣无缝。若问为什么是这个中标价?你管得着吗!

那些栽在“土地”上的官员,不就是这么“栽”的吗?我承认我没有证据,官方没有具体公布过“栽倒”的官员“栽”的过程,然而我是根据数据在怀疑,由怀疑导出我这样的推理。

(四)官员和房地产商怎样分好处的?

从“土地使用权利出让”中得到了土地出让金,但更重要的是官员个人来自得到了得地者——主要是房地产商支付的不进入财政的 “得地权利交易费”,这两项就是内地和官员在“土地使用权利出让”中的全部所得。房地产商也有所得,他实际交付的土地费用比应该交付的要少,这也是房地产商的一种所得,但这决不是房地产商从现有土地制度中的主要得益之处,房地产商的主要得益之处是:有转让、抵押、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即有着炒卖土地包括炒卖土地上附着物——房产的权利。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给了土地转让以限制,限制条件是“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但是,法律条文是敌不过房地产商的智慧的,现在有几个房地产商是在转让房产地产的?他们是“转让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大多是项目工程公司,转让了公司就等于转让了项目工程;转让房产地产等具体工程还要交土地增值税,转让公司连土地增值税都免去了——全部归地方所得的、房地产业缴纳比例达70%的土地增值税,偏偏是地方最不肯积极收取的税收!1999年到2005年,全国的地方税务局总共只收到298.4亿土地增值税,并且47%是2005年这一年缴纳的!而298.4亿土地增值税只占同期地方税收40769.4亿的0.7%(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政务公开→税收统计),298.4亿中属于房地产业支付的大约还只有200亿。

2006年12月31日,院颁布第483号令修改土地使用税率,这个修改让外资企业用地税率与内资企业用地税率得到了统一,但由于房地产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过占整个土地使用税的4%,即使修改后城镇土地使用税率比原先提高两倍,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部分的承担主体95%以上仍是非房地产企业。

之所以不忍收房地产业的税费、之所以给房地产商炒卖土地炒卖房产的权利,在于最初几代房地产商与有着千丝万缕的情意,官员利益与房地产商的利益已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了。

在上海的土地出让中,还有一种让房地产商“靠政策得地”的说法。这是怎么操作的呢?出让土地面积分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和“代征地面积”。所谓代征地,是不属于项目建设用地的附带征地,是应需要而“代征”,其用途多属于“公共用地”。本来,土地出让总价是按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计算的,开发商需要的只是项目建设用地;但你要得到建设用地,就要在代征地上承担土地开发费用,开发后的土地仍归。所谓“靠政策得地”,就是你得答应为免费开发一块土地,才会根据这个政策给你需要的一块土地。而房地产商开发“代征地”则是盼望“行得春风有夏雨”,盼望的回报能超过房地产商在代征地上付出的“开发费用”。

这也能称为市场?很难。

但我们因此理解了不愿多收房地产商税费的经济学意义——本来就不是市场交易,怎么能要求这个交易按市场规律办事?

不是市场交易,房价地价上涨的借口就被釜底抽薪。

(五)是中国法律在支持中国房价的暴涨

院第55号令第四条赋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的权利,《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这样制订:“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这就颠覆了罗马法系中使用权者不得有处分权的规定。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基本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核心,处分权包括了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继承、销售、封存、丢弃等权利。院第55号令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使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受让者具备了处分权,使用权就成了事实上的“有期限的所有权”。我国的土地出让制度就成了允许和鼓励土地炒卖、允许和鼓励不动产炒卖的制度——“炒卖”皆因“处分权”而来——如果没有转租权、转让权、抵押权等“处分权”,土地就不可能通过土地使用权利的交易而增值,土地使用权也就不过是实物意义上的对土地的“使用”而已。

使用权人兼拥有处分权,这在西方法律制度中几乎是没有先例的。公元六世纪制定的《法学总论》即罗马私法第五篇中明确规定:“使用权人不能把使用权出卖、出租或无偿让与他人”;《法国民法典》第631条规定:“使用权人不得出租或出让其权利于他人。”;《德国民法典》第1080条条文是:“用益权不得转让。”“用益权既不得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或者再设定用益权。”用益权是所有权的组成部分,是比使用权内容更广的一种权利,用益权不得转让抵押,使用权更谈不上转让抵押了。

为什么呢?因为“转让、出租、抵押”这些“处分权”才构成了所有权中的核心权利。当所有权者把使用权出让后,使用权者行使“转让、出租、抵押”权利势必会削弱所有权者的权益!试想,如果是你的房子出租给别人后被别人转租出去、你的房子出租给别人后被别人抵押了,你作为所有者,你的利益不是被削弱、被侵犯了吗?所以,民法法系都明文禁止对“使用权”这个权利的出租、抵押、转让。普通法法系的英国法律允许不动产承租人对不动产的转租转让,但大多数不动产所有者却通过立契约的形式禁止承租人转租转让,即不让出租权、抵押权、转让权来削弱自己的所有权。

然而,西方法律制度中对使用权人的权限限制,到了我们这里是反其道而行之。使用权=有期限的所有权,就是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实质。并且这种有期限的所有权在我国还被提前兑现——我国规定房地产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5%就能动用转让权,国外的惯例是土地承租人在完成全部建筑物以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为房产和地产不能分割交易。

所以,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就是由土地使用者动用“处分权”来“处分”使用权的制度,是让“使用权”为“处分权”服务的制度。而我国房价的暴涨,就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土地使用者“处分”而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必然的恶果。

自从二十世纪最后十年中国的特大城市上海移植了香港土地制度中的核心部分——批租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准许转让、抵押、转租土地使用权开始,中国的城市就都步入了高房价、高地价的陷阱——土地炒卖就是由于土地的使用权者具有了对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权、抵押权、转让权所致,而在市场经济的鼻祖西方国家,公有土地国家不准这么做,私人土地业主一般不会同意这么做。也因此,这些国家“市场化”了几百年,老百姓的住宅用地价并没有因为“市场化”而“化”上去。

必须指出,当十九世纪精于法律的港英制订了把出租权、抵押权、转让权全都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港英的殖民心态就曝露无遗——正是因为他们出让的土地本来就是中国“出借”给他们的,他们不会对真正的土地主人负责,在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前提下,让使用权人能同时具有对使用权的出租、抵押、转让等“处分权利”,这正是港英当局用法律形式对炒卖地产者提供的“炒卖权”保障——所以香港的房价地价都很高呀!

这个制度移植到我们这里,自然也导致了我们这里的房价飙升。于是我们不得不问:我们移植这个制度是为了什么?就为了侵害土地所有权人——全体人民的利益?就是为了方便一部分房地产商炒卖土地炒卖房屋?逻辑很难解释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