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主管部门查询_成品油调价记录查询
1.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
2.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是什么意思
3.油价调价窗口是什么?
调价窗口,是国家发改委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为国内成品油的调价设定的范围。调价窗口是国家发改委为国内成品油的调价设定的范围。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10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一旦达到这个条件,就称为打开“调价窗口”。
按照国内成品油调价的规则,新一轮成品油零售价调整窗口将于11月19日24时再度开启。根据国际油价趋势,目前预计下调油价75元/吨,超过下调红线,折合升计算为油价下跌0.06元/升-0.07元/升,油价呈下跌状态。如果最终成品油价格为降价,那么将会是2021年第4次下调。
调价历史
2019年1月14日24时,中国成品油2019年第一轮调价窗口开启,汽油每吨上调105元,柴油每吨上调105元。
2019年1月28日24时,中国成品油2019年第二轮调价窗口开启,这是春节前中国成品油最后一次调价。多家机构预计,受OPEC减产等因素影响,本轮成品油价格将上调。
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
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连动”机制进入进一步完善阶段,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新加坡:鹿特丹:纽约=6∶3∶1),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计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两大石油集团可以在中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该机制一直沿用至今,简称为“三地成品油定价法”。
据最新消息,今年初中国将可能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新的定价办法将放弃原来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计算办法,而基本锁定“原油成本法”,即改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这表明,用了5年的“三地成品油定价法”走到了尽头,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将迎来第四个发展阶段——“原油成本法”阶段。
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1、基层商务部门在成品油市场执法中,对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从事成品油销售的,无具体监管措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商务部门是责任大,又缺少监管依据,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又被以先照后证的名义退回商务部门,导致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基层商务部门的监督管理压力很大。建议:增加对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可以制定为:第XX条从事成品油销售、仓储、批发的经营者,需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处罚可以自定或者制定为商务部门依据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实施处罚。 2、对运输企业、车站等以自用油的名义,在单位内部设立储油罐、加油机应怎么监管,地方这样的模式较多,因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准入须符合规划有距离要求,如不监管会给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造成混乱。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公众开放、供公众聚集进行社会活动的下列公共场所:(一)歌舞、游艺、等场所二)洗浴、、美容美发和酒吧、茶座、咖啡馆等服务场所三)影剧院、音乐厅等演出、放映场所和体育场馆四)游览、游乐场所五)大型集市贸易场所六)车站、码头、机场等旅客集散的公共交通场所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管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对公共场所的发展进行规划。公安机关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工商、文化、体育、建设(城管)、旅游、环保、价格、经贸(安全生产监督)、质监、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公安机关加强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
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场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第三产业的繁荣发展。
油价调价窗口是什么?
按照石油价格管理试行办法,连续22天国际三地原油价格距上次调价涨跌超过4%,就可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即使达到了这个条件,调不调也是国家发改委说了算。
但达到了这个条件,就具备了调价的先决条件,也就是“开启了调价窗口”。
油价调价窗口是油价调整开启的时间。
国内油价调整规则成品油调整周期为1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是十个工作日之后油价调整窗口开启一次,而工作日不包含周六日和法定日。
我国的成品油调节机制三个阶段的发展
第一阶段:2008年我国制定了初步的国内成品油调节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根据国际油价的波动来调整。发改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22个工作日的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连续22个工作,三地油价变动幅度超过4% 的时候,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便会开启,发改委对外发布最新油价。
第二阶段,2013年,发改委将调价的周期缩短到了10天,这样国内油价的变动与国际油价联系更密切了,调价也更频繁。同时取消了4%的幅度限制,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油、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第三阶段,2016年,国际油价持续低迷,我国发改委发布调价新政策,当国际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