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油价机制是哪个部门定的

2.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什么?

3.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什么样的

油价怎么定价发改委投诉_发改委油价定价机制

三地价格是指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的原油现货价格。发改委规定三地原油现货价格连续22日移动平均变化率达到±4%时,国内成品油可以考虑调价。

发改委最近一次的调价是在2011年4月7日,当时的三地原油价格22日平均相当于112.38元,但截至9月22日,三地原油现货价格22日平均为111.84,移动平均变化率只有-0.48%,因而近期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仍然无望!

国内油价机制是哪个部门定的

首先 你要确认是不是真的高了

你可以上网查询下当地加油站零售的最高限价是多少,柴油汽油属于国家专营专控的商品,任何个人或者企业不得私自提价或者囤货不卖,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当然,低于最高零售价的情况除外),你可以投诉的部门有工商、税务、当地媒体、当地经信局、当省的经信委,这些都是直接管理加油站的。

(国家发改委不直接管理油站销售的) 判断价格高低最简单的办法,不用上网,你去闹市区中石油或者中石化的直属油站,看看那里的价格就知道了,一般闹市区两大石油公司的油站是不会有价格优惠的,但是也不敢超价销售。如果反复验证都没有超过最高零售价,那你就得调整下你的心态和价值观了,就只能这样了!既然你改变不了油品价格,就改变你的想法吧! 以上回答我自己也深有感触,如有不同意见欢迎交流。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什么?

我国国内油价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发布的。根据我国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国内油价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我国在国际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含)每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含)每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会不提或少提。

调整油价并不是部门规章,而是发改委对下属部门的通知,这种通知是临时性的,并不具备规章的长期性,因为这个通知在下个通知到达后即失去效力,被下个通知所替换。并不是法律的组成部分,所以油价也是随国际原油价格涨幅而定。

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什么样的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连动”机制进入进一步完善阶段,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新加坡:鹿特丹:纽约=6∶3∶1),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计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两大石油集团可以在中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该机制一直沿用至今,简称为“三地成品油定价法”。

据最新消息,今年初中国将可能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新的定价办法将放弃原来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计算办法,而基本锁定“原油成本法”,即改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这表明,采用了5年的“三地成品油定价法”走到了尽头,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将迎来第四个发展阶段——“原油成本法”阶段。